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旗下直投公司,无需将其在创业板拟上市企业中所持股份划转全国社保基金。这可能意味着,券商直投公司在所投资企业上市后,无需履行10%股份划转全国社保基金持有的义务。
在已“过会”(通过创业板发审委审核)的创业板项目中,中信证券(600030.SH)保荐的神州泰岳(300002.SZ)、新松机器人两家公司,均有中信证券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资入股。同时,海通开元也出现在其母公司海通证券(600837.SH)保荐的银江电子的发起人名单之中。
从招股说明书来看,两家券商直投公司持有的股份,均被认定为,无需进行国有股转持。
券商直投自2007年试水,中信证券直投公司金石投资成立于2007年9月,海通证券旗下的海通开元成立于2008年10月,这两家公司双双在首批创业板中获得其投资的“退出”机会。
2009年5月,金石投资以13.20元/股的价格认购神州泰岳210万股,搭上了上市前最后一轮融资快车,持股比例占发行前总股本的2.2152%,以58元/股的发行价计算,金石投资至少可以从中获得0.94亿元的浮盈,可供未来变现。目前,新松机器人和银江电子尚未发行。
由于券商公司多具有国有成分,其下属的直投公司,是否应该负担社保转持义务,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四家机构颁布《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要求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
从实际情况来看,金石投资和海通开元在三家公司中的投资,均未被要求承担上述转持义务。
一位参与多家创业板公司上市的律师向《财经》记者表示,社保转持的实际运行情况并不理想。至今,官方公布的成功转持案例,只有成渝高速一家。在含有国有成分的券商直投等竞争行业,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无偿划转将不利于行业发展和市场化运作。
由于监管部门始终没有对此进行解释,券商更多是摸着石头过河,挖掘自身不具有划转义务的可能性,寻求豁免空间。金石投资和海通开元是其中的成功案例。而考虑到可能会由于转持而失去很大一部分收益,一些国有股份占比较高的券商,甚至彻底放弃参与上市前的融资活动。
上述律师认为,券商直投是否需要履行划转义务,应该以实际控制人来衡量,如果实际控制人是国有公司,就应该认定为国有股。
比如,海通证券的股权较为分散,第一大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仅占6.75%。在年报中,公司也明确表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此,海通开元不具有转持义务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上述律师认为,类似金石投资这样的公司是否需要划转,还值得商榷。神州泰岳招股书明确表示,金石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信集团为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属于国有独资的金融公司。
同时,神州泰岳招股书明确表示,经核查,保荐人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所有股东均不存在需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转持国有股的情形。换句话讲,金石投资将无需转持。